承载扁钢
承载扁钢可采用碳素结构钢、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材料,且符合GB/T 700、GB/T 1591和GB/T 702的要求;也可釆用奥氏体不锈钢、双相不锈钢材料,且符合GB/T 4237,GB/T 3280的要求。
2钢格板使用的承载扁钢宜采用经过纵剪的热轧或冷轧钢带,也可采用热轧扁钢、I型钢或其他几何截面的型钢。
3承载扁钢的间距和横杆的间距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用于工作平台或通道的钢格板,承载扁钢的最大净空间距应小于35mm,横杆的最大净空间距应不大于150mm。
4钢格板的承载扁钢,可带有齿型,以增加钢格板的防滑能力。齿型的承载扁钢在任意100mm 的长度内应不少于5个齿,齿的深度不小于1. 5mm,最深不超过2. 5mm。
5承载扁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承载扁钢尺寸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(mm)
公称尺寸 | 允许偏差 | |
厚度(6) | 3〜5 | ±0.3 |
>5 〜16 | ±0.4 | |
宽度(8) | <50 | ±0.4 |
>50 〜75 | ±0.5 | |
>75 〜150 | ±1.0 |